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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“五一”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

日期:2021/5/1 字号:[大][中][小] 视力保护色:

关于做好“五一”期间新冠肺炎

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


“五一”假期来临,人员出行和聚集性活动增多,疾病传播风险随之增加。为严格贯彻落实常态化防控要求,降低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,保障全县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广大居民要合理安排出行,尽量错峰出行。避免前往国外疫情高发国家和国内疫情风险地区,降低新冠病毒感染风险(截至4月30日国内共有2个高风险地区、1个中风险地区,均在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。)。出行前要及时关注疫情变化,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要求,服从引导、有序流动。儿童、孕妇、老年人、有基础性疾病者尽量减少出行。遵守旅游景区预约、限流规定,感染高风险人群要做好核酸检测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,尽量减少流动。不建议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前往室内公共场所、人员密集场所和密闭场所。中高风险地区、疫情发生地区、境外来临返临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、村组报告,社区、村组要严格落实排查管控要求。

二、旅游景点、餐饮、宾馆、商场、超市、网吧、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要严格执行预约限流、体温测量、健康码查验、通风消毒、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,控制人员数量,不得超过日最大承载量。药店出售退烧药、抗病毒药、抗菌素等药品要严格登记报告购药信息。汽车站要严格落实交通运输工具防控措施,增加通风、消毒等措施频次,加强交通运力投入,合理调控客流班次,防止旅客滞留和聚集。

三、接种新冠疫苗是每位公民的社会责任和义务,是最安全、最经济、最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。目前全县已经接种新冠病毒疫苗1万余剂次,即日起新冠疫苗陆续到位,请广大居民主动联系辖区接种单位进行预约接种,共建全民免疫屏障,阻断新冠病毒传播。

四、广大居民要切实提高疫情防控意识,出入人群密集场所要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,坚持外出戴口罩、勤洗手、常通风,咳嗽、打喷嚏时注意遮挡,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,室内经常开窗通风,保持空气流通,减少疾病感染风险。如有异常,请及时就医,旅行期间,如出现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腹泻等症状,请立即终止行程,及时就医。旅行归来,要继续做好自我健康监测,如出现前述症状,应及时就医,并主动告知接诊医生相关旅居史。应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,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。

 

临潭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1年4月3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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